江西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

27.07.2016  15:42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入江西省开展工作以来,截至2016年7月24日22时,已分10批向江西交办环境信访问题246 件。江西采取有力措施第一时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的办理工作,截至7月24日,已办结55件,其中,对18家企业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22家,停产整改14家,立案处罚4家,关停取缔4家,行政约谈1起,问责1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起。江西的主要举措是:
      一是加强调度。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成立了专门班子进行调度。要求各地接到交办事项后,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根据案情性质,采取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查处、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立案侦查、刑拘、约谈、问责等措施,坚决依法处理。
      二是即时督导。 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和督察中发现的各类环境信访问题,明确由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处直接交转办,并适时进行督导。成立了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处、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单位组成的2个督导组,赴各设区市对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领导、督机制、督质量、督时效、督公开。省环境保护厅也派出工作组分赴11个设区市进行现场蹲点督导。
      三是限期整改。 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对马上能够整改的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做到快查、快处、快报;对短期整改难到位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在办理过程中,做到 “六个不放过”,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问责不到位的不放过,信息没有公开的不放过。
      四是及时公开。 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处理情况,要求各地在第一时间在当地政府网站及主流媒体予以公开。重点信访问题在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中国江西网、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江西手机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公开。目前第一批重点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已于7月27日公开,下一步将分批次向社会公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