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电梯公开拍卖处置公告

08.03.2015  21:01

经江西中医药大学批准,我院抚生校区两台旧电梯将予以报废处置,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设备基本情况

品名

所在校区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厂家

13层电梯(两套)

抚生校区

Gen2CN-MRL

2007年04月25日

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二、有关安排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14日上午8时—11月18日下午5时整,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抚生路666号)资产管理办公室(综合楼九楼),联系人:齐海银,联系电话:0791-86588337

2、报名要求:竞买人需持以下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相应废旧物资经营业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看样时间:

2014年11月19日上午,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抚生校区综合楼,联系人:齐海银 13870056728            

4.拍卖会安排:

1)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00,

2)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抚生校区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3)缴纳竞拍保证金:2万元(中标后竞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递交拆除方案,必须明确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安全管理等措施,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清单。

5)报价方式:采取现场竞拍方式

三、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本拍卖设备,负责办理相关特种设备的销户手续(费用自理),校方予以提供给相关证明材料。

2、中标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方案,并予以严格实施,若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此引发的经费支出、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与校方无关。

3、中标单位拆旧厅门装新厅门需做好衔接,装新厅门之时方能拆旧厅门。两台电梯分开拆卸,保证始终有一台电梯正常运行,确保教学办公需求。

4、中标单位应做到文明施工,防止灰尘和噪声影响师生和周边居民生活,不准对校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否则予以修复或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单位必须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中标单位在外运废旧设备和垃圾时,要注意保持校门口及校园内的地面清洁,注意交通安全。

6、 中标方若未能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校方有权按逾期每天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方工期延误超过10个日历天的,校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电梯拆除工程完成时间初步定在11月底之前完成,若有变动,以校方另行通知为准。

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0791-86588337

  监审办公室监督电话:0791-86501552

                                                    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