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一男子冒充公安局长诈骗钱财 已被刑拘

26.03.2014  18:10

人民网南昌3月26日电 (肖成 王黎)江西九江无业男子黄某权,以身穿“警服”的照片为微信头像,对网友谎称自己是南昌县公安局局长,以托关系低价购买店面为诱饵,成功骗取网友付女士订金2万元。近日,黄某权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刑拘。

今年2月14日,受害人付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网名“平安是福”的“黄健”,其自称是南昌县公安局局长,配有身穿警服的微信头像,并多次身穿警服与付女士见面,取得付女士信任。在一次聊天中,付女士谈到想买个店面投资。“黄健”见有机可乘,立即说自己战友在莲塘永通商业街有个店面要卖,他可以帮忙较低的价格买到,付女士听后深信不疑,按照“黄健”的要求交了2万元现金当做订金。此后付女士见买店面一事迟迟没有动静,多次催促也被“黄健”用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付女士感觉苗头不对,托人多方打探,发现南昌县公安局根本没有这个人,才恍然大悟发觉自己受骗。

3月5日,南昌县公安局刑侦莲塘中队接到付女士报案后,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锁定了“黄健”的真实身份黄某权。3月14日晚,办案民警在南昌市老福山附近的华昌宾馆将黄某权抓获,并从其住处缴获作案用的制式警服3件,警裤1条。目前,黄某权因涉嫌招摇撞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提醒,民警在工作中一般穿警服,即使不穿警服,也会出示警察证表明身份。在遇到警察执行公务时,公民有权要求警察出示证件,看清姓名、工作单位、照片及是否加盖钢印,以确认其身份;公民有举报权和投诉权。另外,实在无法确认时,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到民警的供职单位,查证是否有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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