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

11.03.2016  18:49

江西广播网3月11日讯:

江西台记者曾先林、占伟、王莹报道: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
强卫、鹿心社、刘奇、毛伟明、马志武、刘昌林、殷美根、陈达恒、胡振鹏、张忠厚等参加审议。洪礼和主持并发言。葛晓燕列席。
赵白鸽、凌成兴等也参加审议。
代表们踊跃发言,对慈善法草案表示赞成。
洪礼和代表说,慈善法是我国慈善立法乃至社会领域立法的一个里程碑,是弥补慈善领域基本法空白的一大进步。通过法律形式固化和弘扬慈善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补充,是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贫富差距的有力手段。
张定龙代表说,现在部分慈善机构和个人慈善行为,违反了慈善事业的根本原则,甚至可以说慈善的本性和本质被异化,造成本来很好的慈善事业很多人不愿做、不愿捐助、不愿帮助。慈善法制定实施后,相关管理部门及慈善机构要起主导作用,要引导慈善事业走到正道上来,根治弊病。
徐毅代表说,制定慈善法,积极回应了社会公众的立法关切,开启了我国依法治善的新局面。建议尽快完善落实优惠政策和措施,为慈善组织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吴英代表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可行“税收优惠”政策,杜绝有些企业借慈善法的税惠政策实施偷税漏税行为。
侯玉雯代表建议,加强扶贫救助等慈善信息的监督管理,避免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公开,通过网络、微信、微博来欺骗善心,造成“假募捐”。
凌成兴、龙红、徐桂芬、何炳钦、卢金生、陈世春等代表还就慈善法草案的具体条款等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