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抬头就打

24.02.2014  11:40

    2013年,我省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成功破获了“8·23”假记者敲诈勒索案、“10·18”非法出版报刊案。

    2013年8月23日,鄱阳县公安局等部门接到当地群众江某、曹某报案称,一名自称是某中央媒体记者的刘某半年前向他们吹嘘,只要给钱,驾驶证、改户口年龄等事都能帮忙办好,可是当刘某索取了数千元好处费后,快一年了也没帮他们把事办好。

    经调查:刘某系安徽人,户籍所在地为鄱阳。2011年以来,刘某以中央某报社记者的身份在鄱阳县从事某报社期刊的采编和发行活动。办案民警从相关网站查询,发现刘某所持编号为Z433243000209的记者证无登记记录;刊号为CN43-3243/G和ISSN1814-3415杂志,主办单位也无相关信息。经国家出版广电总局认定某杂志为非法出版物,刘某所持的记者证件系伪造。经查明,刘某近几年以中央某报社记者身份,在鄱阳县采取拉广告和媒体曝光等方式,收取现金2.8万多元,并在鄱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发行非法杂志180本。

    2013年10月初,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在办理一起非法出版案件中,发现南昌一男子姜某有可能大批量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且涉案金额巨大。

    10月18日下午,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并从其仓库缴获非法出版的报纸近4吨。 经查,自2012年以来,姜某在未取得任何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在南昌市广场北路249号某栋2单元一民房中,冒用江西商报社及经济晚报社的发行刊号,“自产自销”《全球参考》、《世界周刊》、《国力观察》3种非法刊物,以2元一份的价格,通过物流销往全国各地的多家报纸发行商。

    据了解,姜某之前一直从事与报刊相关工作,主要担任报纸与广告客户中间人的角色。凭借对报纸行业的了解,姜某利用原有的客户关系联系发行业务,通过QQ群进行业内宣传,发样报等。据初步调查,自2012年开始,姜某涉案价值达500余万元。

    目前,姜某经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执行逮捕。

    近年来,我省经过整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等有所遏制,但部分地区仍屡打不绝,时有抬头,严重扰乱新闻出版秩序。为此,我省今年1至3月,持续开展打击“三假”专项行动。行动的重点是取缔和收缴非法违规报刊,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关闭非法设立的新闻类网站、网站频道,依法处理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等行为。(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记者 钟端浪 实习生 刘惠芬 金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