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面启动公车改革

02.11.2015  16:28

  据江西广播网11月1日报道:江西的车改来了!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了解到:今年底前我省将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全省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到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这次我省车改的机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这次车改的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编在岗的机关工勤人员。车辆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省直机关各部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各设区市、县(市、区)按不超过本级现有一般公务用车的10%比例,保留本地区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保留执法执勤车辆的部门仅限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司法(含监狱劳教)、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海事)、工商、地税等11个部门。

   省发改委主任吴晓军认为,车改不会影响工作:

  在省、市、县三级分别组建公车服务中心、应急调研接待用车、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等平台,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

  车改既要保障公务出行又将降低行政成本问题。按中央的规定,补贴标准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30%,总支出比改革前低7%以上。由此,我省车改省直机关公务交通每月补贴标准设为四档,即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经测算,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费下降7.5%。

   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对于公务用车改革后的经费保障问题,中央明确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改革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

  公车改革车辆如何处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目前,省直机关通过公开招标,已选定了评估和拍卖机构,除必须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外,其他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此外,除特殊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省直公车号牌统一变更为赣M开头,尾号为G的专门号段,并向社会公开。

  能否妥善安置,关系到广大司勤人员切身利益。

   省人社厅厅长刘三秋表示,安置主要采取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创业,解聘并做好经济补偿以及就业服务等渠道解决:

  以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方式安置,不得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要针对不同情况妥善安置,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

  为保障车改政策落实到位,审计部门表示,将组织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车改补贴发放,车辆处置等情况。我省将严肃查处各种车改违纪行为,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和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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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