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江西公租房以购以租代建

19.03.2015  11:24

  本报南昌讯 王纪洪、信息日报记者刘定乐报道:为解决低收入群体居住难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统称为保障性住房。2012年起,我省将这三类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众所周知,公租房一直是由政府筹资建设,而后向住房困难群体配租的。但是从2015年起,我省的公租房建设将全部实行以购买或者租赁代替建设,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租房以购以租代建只是筹集房源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而针对市民的政策没变——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在南昌工作6个月即可申请公租房,如果承租购买来的公租房仍然有机会拿到房屋产权证。

  新政

  今年起从市场筹集公租房源

  以前,公租房一直是由政府筹资建设,而后向住房困难群体配租。近日,我省出台《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购以租代建的实施办法》规定,自2015年起,我省的公租房建设全部实行以购买或者租赁代替建设,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

  我省各地政府将从当地存量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中,批量或零星购买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控制在总量15%以内),作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也可在房屋租赁市场上长期租赁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最高不超过80平方米的房源,在三个月内向社会公开配租。

  简而言之,以购以租代建就是“房源来自市场,政府补贴资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国内,采用以租以购代建模式的地区并不是很多。2013年温州市提出以租代建,而今年则有更多省份提出了在自己省份实施这种做法,比如福建省。

  利好

  有助消化存量住房 为公租房建设提速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的实践,发现采用新建方式建设公租房,有一些难以解决的弊端。

  首先,新建住房,筹集资金和土地的难度比较大。近年我省每年建设公租房能够得到的国家和省级配套资金为110万元左右,能够分到各个地级市的公租房建设国家和省级配套资金,只能填补其公租房建设资金缺口的一小部分,其他都要靠地市自己兜底,有些地市比较困难。

  其次,新建公租房建设周期长,使得每年能够分配出去的房源有限。在江西,一般来说多层的公租房建设周期是24个月,高层房源为36个月。一套公租房从开建到分配至承租人手中至少也要两三年,这就降低了公租房的配租效率。

  再者,从2007年起我省开建公租房(包括廉租房和经适房),部分公租房离市中心距离远,配套设施不足问题让承租人颇有微词。

  而采用购买或者租赁的方式获取公租房房源,则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公租房房源筹集成本,加快公租房建设速度,公租房小区配套差问题也将得到大幅缓解。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下,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购以租代建,有利于消化库存,稳定市场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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