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共青团改革方案》出台

16.03.2017  13:03

  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江西共青团改革方案》,从6大方面提出了21项改革措施,标志着江西共青团改革全面启动。

  根据《方案》,团省委将实行工作力量“减上补下”,机关内设机构精简20%、行政编制精简5%,调整优化部门职能;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限制,建设专职、挂职、兼职干部和志愿者相结合,符合群团组织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队伍。团省委领导班子配备挂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3名,挂兼职比例达到50%。团省委机关各部门配备的挂职和兼职干部占团省委机关干部总数比例的50%以上。

  《方案》提出,干部选任注重人岗相适,不搞年龄层层递减。创新团委机关公务员遴选办法,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补充公务员时,可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单独进行遴选。建立新录用公务员跟班学习制度,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安排部分本地区转正定级后的公务员,到同级团组织或其直接联系服务引导青年的工作阵地,跟班学习青年群众工作方法。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团干部转岗推荐机制,转岗可以安排到党政部门,也可以安排到企事业单位。加强机关专职团干部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

  针对长期存在的团员发展比例过高、“团青不分”等基层基础问题,《方案》提出做实做活团的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团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县域统筹,用3年左右时间将初、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分别控制在30%、60%以内,到2025年努力将总体团青比例降到30%以内。建立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培养教育机制,推动中学普遍建立中学生团校,入团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参加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和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方案》提出,推动工作力量专业化,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设置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岗位的方式,广泛吸引具有专业知识方法、工作技能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团的工作。到2020年,努力建成7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立共青团统筹和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治等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