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决定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10.08.2015  15:08

  

  4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的新模式,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构建健康的城市水生态系统。

  通知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科学界定城市增长边界,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自然本底,保持城市水系结构的完整性,突出绿色生态内容,优化空间结构,加强各专项规划间的协调与融合,夯实海绵城市的生态基底。在规划建成区内通过规划划定“蓝线”、“绿线”,有效落实城市河湖水系和山体林地等生态空间的保护。通过有效的规划管理手段,落实地块雨水吸纳率、地块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重要技术指标。

  同时,要求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以建筑与小区、绿地与广场、城市道路、城市水系等城市基础设施作为重要内容,有计划地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建设要求,实施海绵化改造,构建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通知强调,在筹集资金方式上由政府单一渠道转向社会多渠道筹资。

摘自 新华网 王纪洪 陈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