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23.05.2015  17:58

  ●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2017年底前实现省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体精简5%

  ●精简的编制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宋茜、魏星)记者从5月20日召开的全省控编减编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省出台了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明确各级编委对控编减编负总责,以2012年底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省级党政群机关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采取空编逐步收回的方式,实现2017年底前行政编制总体精简5%,精简的编制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在“瘦身”的同时做好“健身”,确保兑现政府承诺、取信于民。

  省编办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作出了控编减编工作部署。控编减编工作,旨在进一步巩固行政体制改革成果,延伸拓展简政放权的深度和广度,引导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推动全能型政府向有限型政府转变、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进一步促使广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在确保编制总量不增的同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充分发挥现有编制使用效益。

  记者了解到,今后一段时期,除中央有明确规定或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一律不提高机构规格、一律不增加人员编制;省编办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事项;全省不再审批行政职能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不再审批各类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机构编制,不再审批党政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后勤人员编制以及其他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事项的机构编制。

  据悉,我省将围绕控编减编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将建立机构编制精简、收回的长效机制;精简“吃空饷”等问题突出单位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公开,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和网上实时监控。

  目前,我省已逐步将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考核评价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评、省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体系,还将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和工作责任,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等部门间综合约束机制,形成控编减编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