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我省近年来创新机制,多管齐下、多头并进,全面加强改革提档升级攻坚,在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和惠及民生等医改关键领域取得了新突破,确保了“十三五”医改布好局、起好步。
医改是横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一项系统工程,我省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改革不断深化的带动作用。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任务工作台账,国务院办公厅将我省做法作为重要经验写入有关文件。2015年,在全国率先按20%综合加成率计算县级公立医院实际药品加成收入,并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设区市。如新余市以挤压药品耗材“水分”和药品加成收入作为调价总量,80%用于价格调整,20%让利老百姓,先后两轮调整了970项医疗服务价格,为优化医院收入结构腾出了“空间”。2016年,我省公立医院均次费用和增幅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门诊费用增幅由2012年21.38%下降到2015年9.6%,人均住院费用由18.96%下降到4.14%。
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是我省深化医改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2009年以来,我省先后对白内障、儿童唇腭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尿毒症血透、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疾病、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植入、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0种大病实行免费救治,累计免费救治大病患者68.4万例,免费救治的病种数量和患者数量在全国属最多的省份。2016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出台了《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围绕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更好防病”,明确了23条健康扶贫政策措施。此外,建立起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其中在建立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方面,我省明确由政府出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使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自付比例控制在总费用的10%之内。“江西完善保障体系 实施精准扶贫”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这也是我省连续8年获此殊荣。
医务人员是深化医改的主力军。近年来,我省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等方面入手,激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活力。在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方面,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级地方立法,颁布《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并制定《江西省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流程(试行)》等配套措施,中央深改组在2016年10月份的《改革情况交流》上,专门以“江西健全六大机制化解医疗纠纷 从应急处置向长效治理转型”为题,充分肯定了我省依法调处医疗纠纷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