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 打造铁军——江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09.07.2015  19:15

强化监督管理  打造执纪铁军
——江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图为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通过电子书借阅机下载电子书。刘健  摄

 

  “鹰潭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兴云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先后两次参与公款吃请被党纪立案调查。”6月1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开曝光的这起案例,正是江西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缩影。

  正人先正己。近两年来,江西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能力素质,强化监督管理,用铁的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聚焦主业主责  增强执纪监督力量

  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纪委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增强执纪监督力量。

  2014年4月,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通知》,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合力推进“三转”。当年5月,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将牵头负责的政府绩效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5项工作,及时有序地移交给相关主责部门,并做好工作衔接。

  与此同时,江西省纪委注重加强对市、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的督促指导,截至今年3月底,江西省各市、县纪委顺利完成改革调整任务。调整后,省、市两级纪委机关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到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数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7.1%、人员编制数占编制总数的58%;100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设置纪检监察室241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内设机构数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2.2%、人员编制数占编制总数的61.8%;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854个,精简率达85%;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

   加强党建工作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明确要求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作表率。

  为此,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出台了《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以党支部为着力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在党支部书记身上,明确规定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初,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用刚性约束推动主体责任在机关落地生根。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决定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参加专案组的党员纳入临时党支部管理,临时党支部与承办专案的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合署办公,临时党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对临时党支部、党员与机关党支部、党员同等对待,同等要求,专案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解散。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还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每位党员免费办理省图书馆借书证,添置电子书借阅机,在线提供3000余册电子书下载服务,设置党员活动暨图书资料室,添置1600余册纸质书籍,方便机关党员干部借阅。

  “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是机关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江西省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介绍,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谈话谈心、家访等活动,广泛了解机关党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有关需求,并对家庭困难的党员及时给予人文关怀帮扶,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大培训力度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4月22日至24日,江西省委巡视办对新组建的省委第七、第八巡视组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重点学习巡视谈话技巧、巡视工作中如何发现问题线索等内容,并邀请巡视“老兵”现场指导。

  据了解,江西省纪委每年都会制定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计划,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以加强监督执纪能力建设、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立足点,坚持自主培训一批、委托培训一批、上挂下派一批等方式,加大集中培训和跟班学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的系统培训。各市、县纪委也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积极探索跟班办案、上挂下派、交流轮岗等在职培训的有效途径,建立上下联动、多层次、全覆盖的培训体系。据统计,仅2014年江西通过各类途径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594人次,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总人数的近29%。

  同时,江西省纪委会同省内有关高校,共同开发了“学员培训管理系统”,并于今年5月初投入使用。通过将各培训班次的参训学员、教员授课质量、学员意见建议、培训需求分析等情况录入系统,推动自主培训工作实现规范化、信息化。

  江西省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江西将不断优化培训内容,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增加纪检工作回归党章“原教旨”、“抓早抓小”方式方法的培训内容比重;同时结合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力争将派驻机构干部轮训一遍。

   强化内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2014年12月26日,江西省纪委向全省公开通报了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江西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并非生活在真空区,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一旦违纪违法,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旨在向社会表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坚决态度,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醒作用。

  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江西省纪委制定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立案查处案件党纪政纪处分程序的意见(试行)》,及时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标准分类处置,对收到的问题线索逐条登记、逐条梳理、逐条处置,并做到条条有结果、条条提出处理意见,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据统计,今年以来,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调离纪检监察机关1人。

  “对不履行职责、不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教育促其转变,对不转变的,要作出组织调整,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江西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全面实行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事前报备制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开展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置。(记者  孟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