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区域内“无人机”不能再任性了!

10.06.2017  11:43

(江西广播网6月11日) 今后,在江西区域内,“无人机”不能再任性了!近日,省公安厅制定公布了《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未经批准,严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通讯、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险物品储存、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通告》明确,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