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启动

13.10.2016  17:05
图为评选活动启动现场
图为评选活动启动现场
图为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介绍评选活动相关情况
图为江西日报社副总编陈晓云答记者问
图为记者提问


  •   本网讯 践行法治理念,彰显法治力量。10月13日,“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滨江宾馆举行,20余家来自中央、省内新闻媒体共同聚焦这一法治江西建设的重大事件。省司法厅副厅长邓奕强详细介绍和解读了评选活动的有关情况,并与江西日报社副总编陈晓云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评选活动由江西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省普法办联合主办,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中国江西网以及法治江西网共同承办。

       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开评

      今年评选活动的主题为:践行法治理念,彰显法治力量。旨在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法治人物和影响力大的法治事件,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不断凝聚法治正能量,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介绍,凡是在2016年度,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特别是在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和弘扬法治精神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以及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都可参加评选。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法治人物评选的总体标准包括: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群众赞誉;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正,维护法治权威中有卓越贡献;在清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时刻作出重大贡献;在积极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促进社会诚信和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等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影响大;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法治事件当事人。

      法治事件评选的总体标准包括:在推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中成效突出,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推动作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产生显著效果,对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具有重大影响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在法治江西建设、平安江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中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其他事件。

      推荐报送时间截至10月31日

      评选活动分推荐申报、初选公示、决选定评、宣传颁奖4个阶段。
      10月17日至10月31日是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设区市、省直部门组委会和省主要新闻媒体要公布专用的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三种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各界群众自由推荐和单位团体、专家学者推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省组委会推荐。省组委会办公室将把收到的候选人和候选事件情况反馈其所在地或省直部门组委会统一参加推荐。

      11月1日至11月25日为初选公示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将对所有推荐的候选材料进行初审,综合研究确定20名入围的候选法治人物和20件入围的候选法治事件。主办单位将组织采访报道组对20名入围的候选法治人物进行专访,并安排重要版面和开辟重点专题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展示法治人物的典型事迹。候选法治人物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以及候选法治事件在省、市、县(市、区)各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同时,组织公众投票。

      获奖人物由所在单位给予记功或物质奖励

      与去年一致,2016年度评选公众投票将采取两种形式同步进行,一种是公众网络、报纸、微信投票。另外一种则是由公众代表投票,将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专家学者、历届“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中推选240名(各设区市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推荐20名)担任公众代表进行投票。
      为了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在网络投票和报纸投票的基础上,微信(关注法治江西微信公众号)投票通道同样开发。

      11月26日至12月3日是决选定评阶段,根据公众投票结果、公众代表投票结果和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综合评定,最终确认当选的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

      12月至2017年1月将进行颁奖宣传,主办单位将邀请省领导为荣膺2016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获奖人物由所在单位给予记功或物质奖励,各大新闻媒体将集中、深入宣传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同时,主办单位适时组织专题宣讲活动,努力在全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5年打造江西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2011年以来,我省已经连续五年开展了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共有42名个人和8个集体当选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与此同时,去年我省首次开展了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评选活动开展提出明确要求,每年出席“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为当选法治人物颁奖,特别是去年,省委书记亲切接见当选法治人物,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一活动的影响力在逐年提升——

      2011年度,61位候选人参与初评,超过170万张报纸选票和网络选票,决选出当年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2012年度,近60位候选人参与初评,共有175万张选票参与投票;
      2013年度,初评人数有88人,共收到180万余张选票参与投票;
      2014年度,初评人数攀升到90人,近200万张选票参与投票;
      2015年度,初评人数达106人,为历届最多,同时共有57件法治事件候选……
      经过五届活动的沉积,“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已经成为展示法治江西建设成就,弘扬法治精神、传递法治力量的重要平台,成为具有江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答记者问】

      三个“着力”扩大评选活动参与面

      江西日报: “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已成为我省一项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品牌活动,基本涵盖了法治建设各个领域。但从往年来看,有些行业参与度不够,请问,今年将如何进一步扩大评选活动的参与面?

      邓奕强:法治人物评选已连续开展了5年,经过5年来的积累和发展,这项活动已越来越受社会各界关注,无论是省领导还是普通群众,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行业系统,他们都以各种形式关注、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法治人物(事件)也越来越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但还确实存在需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推选人物的代表性,进一步提高活动影响力等问题。所以,我们也想了各种办法,并打算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从组织申报推荐的参与面上着力。从去年开始,我们新增加了新闻发布会这一环节,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并召开省直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以会议形式进行动员部署。下星期我们还将利用全省“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的机会,对各市、县(市、区)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志进行部署安排,目的就是要让大家都知道这项活动,积极参与进来。希望各地各部门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这次会议有关要求。同时,我们还将针对重点行业和部门开小会,做好协调动员工作,引导相关部门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把本行业系统、服务对象、执法对象中符合条件的人都推荐上来。

      二是从组织公众参与的覆盖面上着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发动本辖区、本系统的干部群众参与评选,在参与过程中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传递法治正能量,努力将评选的过程变成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是从发挥媒体的辐射面上着力。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动员和引导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到本次评选活动中来,使推选的法治人物和事件更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宣讲法治好故事 传播法治好声音

      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法治人物是践行法治的一面旗帜,宣传好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媒体具有很大的优势,请问主办方对此有何考虑?

      陈晓云:这个问题问得好。运用媒体扩大法治人物的宣传,是这项活动一以贯之的重要工作原则。省直两个主要新闻单位参与主办这项活动,这是一个重要因素。

      一是要组织全媒体参与评选活动的整个过程。评选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个宣传的过程,主办单位将积极协调各大主流新闻媒体参与报道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兴媒体作用,运用通讯报道、言论评论等多种方式,集中时段、集中版面报道评选活动的各个过程,浓墨重彩地宣传法治先进人物,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江西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组织开展专题宣讲等活动。可以组织开展“法治人物大回访”、“法治人物在身边”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热情讴歌法治人物身上闪耀的法治精神,生动展现法治人物对法治江西建设所产生了深远影响。我们一方面要组织法治人物宣讲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以此感染和激励更多的干部群众,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为法治人物参与法治实践创造更好的条件,例如利用国家宪法日组织法治人物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

      三是要鼓励运用法治人物开展法治公益广告等艺术创作。法治人物既是法治精神传播的载体,也是法治文化创造艺术来源。今后,我们将鼓励开展“法治人物代言法治江西”公益广告创作,组织以法治人物为原型的法治微电影(动漫)作品展播等活动。

      评选活动凸显三大特点

      法制日报: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已连续开展了五年,今年是第六个年头了,请问这项活动有何特点?

      邓奕强:这项活动的第一个特点是权威性。开展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是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江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都明确要开展这项活动。去年省政府发布的省直部门权力清单保留了这项表彰活动,今年我省又把这项活动纳入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治江西建设的考评内容。

      第二个特点是广泛的参与性。体现在:一是推荐主体的多样化。推荐主体包括地方、行业系统、新闻媒体、群众和专家学者等。二是参与途径的多样化。在公示投票环节,我们设置了公众网络投票、报纸投票、微信投票,而且这些投票都在免费的。三是当选人的广泛代表性,当选人不仅有政法干警,还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者、群众等。四是评委员组织的多样性,既有主办单位代表,也是其他行业代表,还有专家学者。

      第三个特点是公开透明。我们从推荐申报、初选公示、决定定评等环节都是公开透明,经过5年的积累,评选活动已基本形成一套成熟的模式和流程,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另外我们还设立了公众代表投票环节,从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中选出公众代表进行背靠背投票,保证这项活动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