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

08.10.2013  18:42

  大江网讯 记者 张愉 报道:10月8日,江西省委政法委向社会公布江西省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八不准”,并公布了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

   申诉和求助等不准推诿不办、压案不查

  据悉,“八不准”主要针对执法办案权力过于集中的一些领域和关键环节,也是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影响司法公正、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些共性问题,提出严格的禁止性规定,作为执法办案的“高压线”,具体为:不准向当事人索取、摊派、报销办案费用;不准对控告、检举、申诉和求助、投诉事项推诿不办、压案不查;不准在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不准超标的超范围超限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不准个人保管、使用和擅自处理涉案财物;不准违规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以此代刑代罚;不准超期羁押、久押不决;不准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

   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

  凡违反规定的政法干警,由所在政法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执法办案岗位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单位对违反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依法严肃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江西省委政法委规定,每个政法干警都要将“八不准”规定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如有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

   专人接听投诉电话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对于违反“八不准”规定的举报投诉,江西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各单位安排了专人接听违反“八不准”规定的举报、投诉电话,只要是实名、内容具体、有基本证据的举报投诉,都将予以登记、审核,符合条件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对于执行“八不准”,江西将长期坚持不懈抓下去,决不搞“一阵风”。

   【受理举报投诉电话】

  省委政法委:0791-86240776(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高级人民法院:0791-86245901

  省人民检察院:0791-88312601

  省公安厅:0791-87288108

  省司法厅:0791-8626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