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生安全事故后 3小时内必须上报

22.03.2016  11:45

      中国江西网讯 王纪洪、记者孙娟报道: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如何处理?3月18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出通知,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主管部门必须在3小时内上报,并及时续报事故及处置进展情况,处置完毕后5日内书面报告完整情况及处理结果。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包括房屋市政领域在建和既有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公园、风景名胜等设施运行管理发生的安全事故。”江西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报送范围还包括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损害的突发事件等。
  通知强调,要严格报送时限。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主管部门必须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并及时续报事故及处置进展情况,处置完毕后5日内书面报告完整情况及处理结果。未及时报送信息或者工作不力的,给救援和处置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