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77名干部因向企业拉赞助收礼金等行为被问责

19.10.2013  19:37

    新华网江西频道10月19日电(记者胡锦武)记者从江西省纪委获悉,自今年9月下旬起针对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以来,江西全省各地已对77人进行了问责。

    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辞退10人,免职2人,给予53人相应的组织处理。

    18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对近期各地查处的8起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都昌县林业局蔡岭检查站执法不规范案。都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站站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并追缴违纪款上缴财政。

    上饶市信州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副科长对企业索贿案。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安市国土资源局青原分局局长收受企业礼金、赞助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

    萍乡市湘东区房管局执法监察队拉赞助案。湘东区委、区政府责令区房管局免去执法监察队队长职务。

    乐平市工商局、质监局乱罚款、乱收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乐平市工商局市场股股长行政警告处分,某工作人员行政记过处分,南河分局副分局长行政记过处分;乐平市质监局稽查大队负责人、某工作人员行政记过处分。

    资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嵩市交警中队原中队长违规执法案。资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中队长职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万载县安监局副局长违规收受企业礼金案。万载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县。

    此外,还对部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纪律松弛、作风散漫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其中10人给予辞退处理。

    今年9月中旬,江西有关部门决定从9月下旬起至12月底,针对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是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增加企业负担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此后,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通过组织暗访组、督查组,共督促查实了30个暗访问题线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