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18.05.2016  20:20
  (本报讯  通讯员 熊丹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的“2016年‘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启动新闻发布会”透露,江西省将正式启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并将出台《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据了解,《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以《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基本依据,将重点解决4个方面的问题,即确保政策措施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细化和完善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不同类型污染源的控制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自从江西省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2014年、2015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75.8微克/立方米和6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77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1.56%和11.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江西省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但在空气质量改善的同时,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仍比较高,数据显示,2015年江西省PM2.5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是国家标准的1.3倍。
  近年来,江西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2015年完成了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9个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此外还开展了全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完成了《江西省第一批工业企业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调查与整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