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无车承运物流试点

29.11.2016  16:04

   推动“互联网+物流”,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促进我省物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无车承运物流经营业务,是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我省将择优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物流信息平台应用较为充分、拥有稳定货源、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加试点。

  试点企业须为江西省内注册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具备保障服务能力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管理人员;已利用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了无车承运物流经营业务,2016年1至10月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具备开展无车承运平台服务的线上能力,包括具备专业人员、机房场地以及在线支付能力;企业有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具备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未曾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未发生不良纳税记录;具备较强的赔付能力,能够承担全程运输风险。

  试点期限为一年,即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试点期间,我省将探索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如建立无车承运人分级资质管理制度,健全物流运输管理信息系统等。

  按照要求,无车承运人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要与托运人、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探索建立相应的赔付机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

  健全物流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为货主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服务,对交易、运输、结算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透明化动态管理,强化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为税收征管提供真实交易数据。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