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哪个窨井盖出事可找“监护人”

22.05.2014  14:21

路边的井盖未盖好或被盗,极容易引发“吞人伤人”事故。5月2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窨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我省提出,各地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维修、养护和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房产(物业)、施工企业等窨井盖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窨井盖的管理责任,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省住建厅同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窨井盖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主窨井盖要确权并进行隐患治理。此外,各窨井盖管理部门要增设窨井盖防坠落保护装置和防盗保护装置,提高窨井盖的安全防护等级。(记者刘媛)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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