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商务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01.04.2016  18:26
 

  

   

  关于印发《江西商务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赣商务建字〔2016〕7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有效发挥商务经济发展对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带动作用,我厅制定了《江西商务扶贫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

                2016年3月31日

   

   

   

   

   

  江西商务扶贫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有效发挥商务经济发展对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带动作用,为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和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目标贡献力量,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地区脱贫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加大对贫困地区商务工作的扶持力度,着力破解贫困地区商务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商务经济快速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让贫困地区人民共享商务经济繁荣发展带来的成果,实现与全国人民同步过上小康美好幸福的生活。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贫困地区商务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商务经济主要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完成贫困地区县乡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任务,农村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市场流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商务经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显著增强。

  二、加大贫困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涉农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整合和筹集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县建设改造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冷链物流、农村电商服务设施、乡镇商贸中心、农贸市场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组织实施国家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贫困县、乡申报的商贸流通项目优先列入评审或推荐,在支持力度上重点倾斜。

  三、推进贫困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

  (四)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争取所有贫困县列入全国和全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打造特色涉农电商平台和知名品牌。大力推进电商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实施电商扶贫百县千乡万村计划。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的电商普及发展,引导各类涉农电商平台、服务企业及相关资源,促进农民、农业、农村和农产品“上线上网”,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网络。促进贫困地区电商创业,指导建设一批电商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开展创业教育和孵化指导。健全电商扶贫配套支撑服务体系,支持服务站点功能完善及配套建设,加强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养,力争每年培训农村贫困地区电商应用人才1万人次以上。

  (五)实施贫困县乡物流提升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引导贫困县域按照标准化、信息化要求新建改造物流仓储配送设施。推动整合县以下物流快递资源,加快完善农村贫困地区物流体系,支持发展本地物流企业,鼓励在贫困乡村设立物流配送网点,扩大物流服务覆盖面,提高网货配送效率,加快建立覆盖乡镇和部分行政村的物流快递网络。

  (六)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围绕贫困县区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培育一批骨干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发挥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搞活农村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让农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四、组织贫困地区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贫困地区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产品推介会等活动,继续组织举办“赣品天下行”、江西特色产品展销会,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在省内外开设产品销售网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名优特产品的宣传推介,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八)开展农超对接。引导鼓励大型零售企业与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大力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带动更多贫困地区的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

  (九)加快茧丝绸产业发展。对贫困地区茧丝绸企业在蚕茧生产加工技术设备应用推广、蚕丝加工技术设备升级改造、节能减排、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和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等方面按有关政策给予扶持。鼓励茧丝绸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扶贫种桑养蚕合同,实施蚕茧保价收购合同,通过共建基地、开展培训、传授技术的形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农民通过种桑养蚕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招商和“走出去”业务

  (十)开展产业招商。充分利用省级层面重大招商活动平台,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产业特色、招商项目和支持政策,吸引企业投资落户。支持贫困地区围绕自身优势产业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并在项目包装、客商资源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引导和鼓励赣商到贫困地区开展投资创业活动,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继续组织“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江西行”活动,积极宣传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优惠政策,引导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洽谈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十一)加强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指导推动贫困地区省级开发区进一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二)支持贫困地区企业走出去。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积极走出去,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向海外推广柑橘、脐橙等江西特色农产品。支持赣南老区矿业企业依托先进矿山开采、矿产品冶炼技术,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等手段,赴蒙古等中亚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业务。

  六、加强贫困地区商务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十三)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贫困地区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支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商务领域执法职能,提高商务部门依法行政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提升商务领域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执法行为文明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水平。加大打击农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有效保护农民消费权益。

  七、完善商务系统扶贫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商务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任务和分工,加大政策项目实施力度,坚持日常对口帮扶制度,确保商贸扶贫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积极谋划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优先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推动大型项目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对中央财政和省内财政扶持商务经济发展的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安排到贫困地区的商务项目资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老区商贸流通的金融支持。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十六)完善定点扶贫攻坚机制。整合部、省、市、县四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扶贫工作资源,完善商务系统定点扶贫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商务扶贫开发工作。对每个扶贫县(镇、村、户)建档立卡,建立健全商务系统扶贫信息网络体系。对商务扶贫开发的地区,每年评选出一批示范点。对商务部、省商务厅定点扶贫地区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协调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帮助其用好用足用活扶贫政策,推进先行先试,力争在商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有效突破。

  (十七)加强人才培育。加大省、市商务主管部门与贫困地区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力度,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干部到省商务厅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加强对贫困地区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引导和鼓励贫困地区学生报考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省商务学校,给予贫困地区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以及减免学费等方面倾斜支持,促进贫困地区人才培养。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外派劳务企业与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合作机制,到贫困地区开展订单定向劳务培训。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商务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商务扶贫工作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商贸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商务扶贫的浓厚氛围,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商务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