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三五”末江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覆盖常住人口23%

27.05.2015  20:52


江西广播网5月27日讯:
江西台记者万芳报道:最近,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农业厅、林业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三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确定到“十三五”期末,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覆盖当地城镇常住人口23%以上。这期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主要实行以购以租代建,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将进一步将非集中连片的零散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纳入改造范围;国有工矿棚户进一步将中央企业棚户区要纳入改造范围;林区棚户区改造逐步将国在林区(场)外其他林业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垦区危房改造将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统一纳入垦区危房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