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部门实行“朝九”工作制
近期,江西部分设区市为了便于与省级层面工作衔接,开始宣布实行“朝九”工作制——21日,景德镇开始实行“朝九”工作制;28日,九江也将开始实行“朝九”工作制。23日,记者采访获悉,还有部分设区市也已在酝酿实行“朝九”工作制。另外,大部分未搬迁至九龙湖省行政中心办公的省直单位也已悄然实行“朝九”工作制。
■信息日报记者 袁思东/文
省行政中心实行“朝九”工作制
去年,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的省行政中心开始启用,省四套班子机关以及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文化厅等42家省直单位陆续搬迁到这里办公。
由于省行政中心所在地九龙湖片区位于南昌市城区西面,距八一广场18.4公里。搬迁期间,许多住在城区,特别是住在高新区的公务员十分关心上下班时间是否会调整。
搬迁工作结束后,这42家省直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朝九” 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景德镇九江近期实行“朝九”
自省行政中心实行“朝九” 工作制后,个别设区市考虑到工作上的衔接,开始实行“朝九” 工作制。
16日,景德镇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称,景德镇市自21日起实行“朝九” 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18日,九江市政府开会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建议》,将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据了解,九江市实行“朝九” 工作制也是为了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厅局工作衔接。
据悉,景德镇、九江两地的工作时间调整适用范围为: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组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公益性行业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水、电、气、通信、公交等单位作息时间不予调整。
未搬迁省直单位也已实行
据了解,未搬迁的省直单位为了便于与省委、省政府及其他省直厅局工作衔接,也已悄然实行“朝九”工作制。经记者采访核实,今年1月以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等多个省直单位也都实行了“朝九”工作制。省民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也是为了便于与省行政中心工作对接。
南昌最早实行“朝九晚五”
2009年6月,为了缓解八一大桥、阳明路维修改造期间道路交通压力,南昌市实行了“朝九晚五”工作制,八一大桥、阳明路维修改造结束后,这一作息制度并未取消。目前,南昌市是江西省唯一一个真正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的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