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公示

04.11.2014  12:06

大余工业园区于2001年7月设立,是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联合审定公告的省级开发区。位于大余县中心城区,四至范围为:区块一,东至323国道,南至南安镇新余村,西至南安镇新余村大杉岭,北至南安镇新余村;区块二,东至南安镇梅山村三板桥,南至南安镇新华村坳头,西至323国道,北至南安镇梅山村羊牯坪。核准公告面积为200公顷。以冶金、金属制品、化工、电子为主导产业。

多年来,大余工业园区始终坚持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工业园已形成“一园两区”的发展格局,即新世纪工业小区和新华工业小区,已逐步发展为钨及有色金属加工,新材料、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绿色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新兴成长型产业协调发展的特色工业园区。工业经济总量和质量快速提升,到2013年底,园区拥有入园企业129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36亿元,工业增加值18.56亿元,税金2.83亿元,已成为大余经济发展,项目集聚,产业集群的主阵地。经过十多年来的开发建设,工业园区规划核准面积200公顷已经用完。

随着大余投资环境的日趋优化,急需通过扩区调区提升发展空间,大余工业园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江西省省级开发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于2013年初正式启动了大余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前期工作,根据《大余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拟扩区面积412.59公顷,四至范围分别为——新华工业小区钨及有色金属产业园四至范围:南以323国道为界,北以尾矿库后山为界,西以环城路为界,东以新华加油站为界。食品产业园四至范围:东以赣韶铁路为界,南以康大高速公路为界,西以县城通往康大高速公路为界,北以新华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为界。新城工业小区四至范围:北以323国道为界,东临南康市浮石乡山地为界,南距章江河1.2公里为界,西临新城镇分水坳村黄土岭组山地为界。

2014年10月23日,省发改委牵头组织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中小企业局和有关专家对大余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进行了评审,拟扩区选址区域符合《大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符合大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拟扩区选址区域已完成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区内未压覆矿产资源且适宜项目建设。通过了省住建厅的城镇总体规划审查,通过了省环保厅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中小企业局均出具了积极支持意见,专家评审组通过了《大余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余工业园区扩区调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余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符合《江西省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建设方案可行。

现将大余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11月3日至11月7日,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江西省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反映。

(电话:0791—86227232 传真:0791—86222580)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