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娱乐场所可以有序复工复产了!

28.04.2020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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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有序推进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有序恢复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就有序推进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复工复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审慎、安全、有序推进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复工复产。

  二、各地要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三、各地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应对措施和岗位职责,做好员工健康体检、信息采集、岗前培训、防护物资配备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暂缓开放。

  五、各地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要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复工复产企业是否按照本通知所附《江西省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做好防控工作。

  六、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沟通协作,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报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4日

  江西省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批准复工复产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下简称营业性文化场所)经营和卫生防护。

  二、基本要求

  (二)营业性文化场所应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指导辖区内营业性文化场所管理单位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卫生防护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相关问题,加强卫生防护工作监督检查。

  (四)营业性文化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在复工复产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及各个服务环节上的具体责任,备好口罩、手套、体温检测仪器、消毒设施及消毒水等物资,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五)营业性文化场所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有关复工复产的规定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掌握相关情况,适时调整营业时间、服务场地和服务内容。

  (六)营业性文化场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认真做好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营业性文化场所运行管理

  (七)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避免服务对象进出扎堆,限制人员进入数量,包间入座率不超过50%,服务客位间隔1.5米以上。

  (八)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和扫码。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按照“先测体温后进入”的要求,对每位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并扫码通过方可进入。

  (九)所有上岗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有专人提醒服务对象在进入场所之前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拒绝不戴口罩的服务对象进入。

  (十)落实好设施、设备消毒要求。每日至少在营业前和营业结束后各消毒一次,所有服务设施和设备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要增加消毒频次。服务对象用品用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十一)合理使用电梯。所有人员乘电梯时相互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优先使用扶梯并尽量避免与扶手直接接触,高楼层乘用直梯时,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十二)设置应急区域。可在服务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报告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环境卫生要求

  (十三)加强通风管理。加强室内空气流通,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十四)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及时进行消毒。

  五、加强重点部位清洁消毒

  (十五)服务场所清洁消毒。应当每天定期对大厅、展厅、阅览室、报告厅、会议室、会客室、食堂、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下水道口应当定期清洁、除垢、消毒。

  (十六)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服务台、休息区、服务设备、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物品存储柜、垃圾桶等) ,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每天营业前须擦拭一次,也可根据人员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擦拭次数。

  (十七)卫生间清洁消毒。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卫生间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十八)方便服务对象洗手。确保服务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六、工作人员卫生防护

  (十九)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含保安、保洁员)与服务对象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服务场所内的重点防护人群,有条件的可配护目镜。

  (二十)保持安全距离。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交流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二十一)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二十二)工作人员传递文件或物品前后都应洗手,对于负责收发文件或其他用品频繁的工作人员,还应当佩戴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