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具体方案或今日公布

21.01.2014  10:42

1月20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备受关注的“单独两孩”政策,江西从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江西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省卫计委发布的消息称,1月16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意《江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从1月18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关于实施“单独两孩”的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即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随即,江西有关部门表示将按国家的要求尽快着手启动相关事顶。

符合条件有再生意愿育龄妇女约16万

据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围绕生育政策调整,我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单独夫妇生育意愿调查,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条件且有意愿、有能力再生育的育龄妇女约16万人,约占全省人口总数的3.55‰。根据专家测算,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但对生育水平影响不大,预计2015年、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总量分别为4620万人、4780万人,不会突破江西人口控制目标,也不会给江西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江西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30多年 江西 省少出生1700多万人

另据介绍,我省自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78年的27.01‰、19.62‰下降到2012年的13.46‰、7.32‰,妇女总和生育率由1978年的4.73下降到2012年的1.71。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江西与全国同步进入低生育水平,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30多年来,全省累计少出生1700多万人。

据了解,“单独两孩”具体实施方案预计今日公布,从何时开始计算,如何认定资格等大家关心的问题将得到解答。(吴寒冰、记者徐明)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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