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文/记者万菁
为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我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我省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通过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今年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8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体系化的管理和技术规定。
据了解,“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并根据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提出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于《意见》,我省将坚持底线思维,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因地制宜,根据生态环境特征、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和质量改善目标,科学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
根据《意见》总体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到2025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省划定1030个环境管控单元
《意见》提出,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03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91个,主要分布在我省鄱阳湖临水区,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河”及东江源头区,赣东至赣东北、赣西至赣西北、赣南等三大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面积占比较高、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581个,主要分布在长江干流江西段沿岸、大南昌都市圈、“五河”中下游腹地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区域,涉及各类开发区、城镇规划区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需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管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58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划分环境管控单元的基础上,江西将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管控;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每5年组织一次评估
《意见》提到,我省将推动成果数据共享共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将“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进行系统集成,实现信息共享共用。省生态环境厅原则上每5年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省“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同时按程序和要求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并上传至国家“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
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副教授、江西省生态学会理事熊贞晟认为,这是我省首次提出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利于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首先,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单位更好地厘清了目标和措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其次,有利于一些跨行政区域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通过多部门协调,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同时,也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精细化管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