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为官不为”出重拳

14.04.2016  12:52

    今年3月,有媒体就余干县鄱阳湖水域存在电网非法捕鱼的行为向该县渔政局副局长张建辉咨询,张接电话后,并未耐心回答,而是以“非法捕捞不属我分管”为由,挂断电话,事后也未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之后,县纪委决定给予张建辉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余干县渔政局副局长职务。

  记者梳理近两年各地“为官不为”案例发现,所涉部门众多。除了纪委处分“为官不为”外,检察机关主动出击查办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甚至有检察院根据媒体相关报道查办“不作为”案。

  查处部门众多 没有冷热之分

  “为官不为被发现并被处分的,没有冷热部门之分。”在南昌市纪委2015年7月通报查处的“为官不为”案件中,因公职人员违规,有21家单位编制被核减,其中包括了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安义县教体局、南昌县统计局、新建县血防站、新建县溪霞镇、西湖区城管委、东湖区墩子塘街办、南昌县教体局、安义县鼎湖镇等。

  “粮管所相比其他单位,算是一个冷部门,但同样被发现。”据纪委此前通报,安义县效能办暗访发现该县新民乡粮管所无人在岗,后经查实,该所所长张平因工作安排不当导致粮管所无人在岗。经研究,给予张平通报批评,并在单位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扣减一个月绩效工资。

  上班吃东西也算不作为

  “上班看视频、网上购物、打游戏,这些都是不作为。”据介绍,上班时间在电脑上观看视频而被处分的,已经不下20例,如瓷都晚报社广告中心一员工上班时间在电脑上观看视频,就被给予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扣除当年绩效工资50%,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在全体员工大会上作检查,全报社通报批评的处分。

  “还有上班吃东西、把脚架在桌上,受到纪律处分的。”在一份通报中提及,南昌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会干事吴某上班时间吃东西,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东湖区城管局智慧城管指挥中心借用人员刘某上班时间吃东西,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东湖区人防办副主任陈某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架脚,存在工作纪律松弛行为……通报内容均谈及涉事公职人员受到纪律处分。

  “有些基层公职人员面对这些‘小事’受处分,心里甚至有怨言,认为这些都是鸡毛蒜皮之事。实际上,就是平时的懒散作风,导致工作管理的不到位,形成了倦怠、疲惫心理,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南昌一名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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