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涉渔违法行为“零容忍”

14.04.2020  11:12

    本报讯 (记者钟金平 通讯员王斌)为做好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江西段禁捕退捕和春季禁渔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日前,我省三级渔政执法部门(省、市、县)同时联动、创新执法手段,采用车、船(艇)和无人机三栖巡查,对涉渔违法行为“零容忍”,严管重打各种违法捕捞行为。

        对辖区内渔港、码头、市场等重点区域,各地主要采取渔政执法车进行巡查,同时组织执法力量深入湖区,逐村、逐户、逐船、逐市场进行检查,对渔获物上岸贩运码头和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强化巡查监管,对非法渔获物运输车辆联合交警执法。

        对违法捕捞多发、群众举报频繁、矛盾纠纷集中等敏感问题水域,出动执法船(艇)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网格化、常态化巡查执法机制。省渔政执法船全年常态化驻守鄱阳湖蛇山岛,牵头组织湖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巡查。湖区9县渔政部门实行关口前移,调度执法人员屯兵一线、执法船(艇)驻守重点水域,重点对电力捕鱼、机动底拖网、拦河网、机械吸螺、定置网(迷魂阵)等非法渔具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对非法捕捞行为人,取消或停发其涉农补助政策资金,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启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航执法,实时传输画面至操作平台,一旦发现有可疑作业渔船,立即操控无人机低空悬停拍照取证。日前,渔政部门利用无人机在新干大桥赣江水域抓获一起电捕违法船只。

        为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犯罪分子,发挥法律震慑作用,我省渔政部门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积极探索涉渔案件“一案双移送”(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模式,完善线索流转及案件移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