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

18.08.2015  15:30

人民网南昌8月18日电 日前,江西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在新形势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快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农民工就业面,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江西要求各地要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培训自有产业工人的责任。励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通过积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集中培训实训基地等形式,提高建筑工人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支持施工企业在农民工业余学校实施技工自主培训,企业创农民工业余学校后,可申报技工培训点,经批准准可对企业所属人员实施自主培训和考试,由省厅颁发统一的岗位证书。

江西还要求,规范建筑工地用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研究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的约束机制,遏制竣工不结算、不付款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列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予以重点核查。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业企业,记入不良记录,并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

江西规定,市、县要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住房困难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住房困难的进城落户农民、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机制,明确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并向社会公布。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实现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到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努力将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畴,鼓励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雨 王纪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