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4月1日起,江西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按季报税

29.03.2016  20:35

      据江西省国税局消息,自今年4月1日起,江西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将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或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再需要按月申报。

 

      据悉,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实行后,江西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同时,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给予纳税人选择权。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此外,纳税人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免于零申报。

 

      江西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税服务厅拥挤、排队时间长是纳税人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小微企业受经营规模、信息化办税成本等影响,网上办税面相对较低,大部分选择到办税服务厅办税。简并小微企业申报缴税次数,将相应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频次,有利于减轻办税负担,同时将极大地缓解办税服务厅拥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