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年底出台实施方案

03.02.2015  11:20

  2月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日前,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据悉,江西将在2017年底前完善民生价格政策,全面实施阶梯电价、阶梯水价、阶梯气价。此外,在今年之前,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民办教育收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等多个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今年设区市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江西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目前南昌、九江、宜春等市已执行阶梯水价,争取2015年底前,各设区市和县级市原则上要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7年底前,各县城原则上要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今年年底前,江西建立全省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根据全省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工作安排,2015年一季度全省开展调研;二季度在调研基础上,提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征求意见;三季度统一组织召开全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的价格听证会;四季度出台实施方案,建立江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年内将放开民办学校收费等方面价格

  江西将对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全部放开,部分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部分放开。具体为放开省管非处方药品价格;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此项工作2015年3月底前完成;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建立低价药品清单制度;全面放开工业用盐价格,放开食盐中除基本需求外的多品种食盐销售价格;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收费,此项工作2015年8月底前完成;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此项工作2015年8月底前完成;放开部分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此项工作2015年3月底前完成。

  此外,按照国家要求,对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以下7项服务价格,在2015年3月底前放开价格。具体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律师服务(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代理除外),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

   缩减30%以上政府定价事项

  江西将研究修订《江西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着力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最大力度改革定价机制规则,减少政府直接制定价格水平。缩减定价事项30%以上。凡是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江西一律放开;对国家下放、移交省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项目,在积极做好承接的基础上,结合江西实际,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到市县,并指导和帮助市县承接、运用好。

  另外,江西还将加强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此项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商业储备制度;2016年底前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报告制度。规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协作,2015年底前公布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2015年底前完善出租车和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料价格变动联动机制。同时,为加强反价格垄断工作,江西还将设立强有力的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执法制度,对涉嫌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记者刘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