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已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216.8万个

20.11.2013  19:18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叶新阔 报道:11月19日,江西省环保厅通报了江西今年前十月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据悉,截止2013年11月1日,江西全省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已核发216.8万个,占在用汽车保有量的比例大幅提升。

  据悉,今年以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江西省扎实开展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了各设区市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工作,以加速“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进程。截止2013年11月1日,全省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已核发216.8万个,占在用汽车保有量的比例大幅提升。

  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已达99家,基本覆盖到县(市、区)一级,满足全省机动车排气检测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各设区市政府要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机构”有关要求,继南昌市成立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后,景德镇市、上饶市、宜春市先后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赣州市编办已下文,正筹备组建相关机构。

  据了解,为巩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黄标车限行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下一步,江西将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扩大机动车环保限行范围,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规定,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加大对违反环保限行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执法手段,逐步推行电子执法。环保部门将主动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限行执法数据,核实违法行为,做到准确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