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住院医师准入制度

27.11.2014  12:56

  11月26日,记者从江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提出逐步建立住院医师准入制度,医疗机构在录用住院医师时,必须将取得住院医师合格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意见规定,自2018年起,所有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住院医师准入制度,自2019年起,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施住院医师准入制度,到2020年,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住院医师准入制度。

  意见规定,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国家学位授予要求的临床医师,可授予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申请个体行医,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优先考虑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到2020年,取得合格证书将作为个体行医的必备条件。(记者叶新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