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县村庄遭污染 环保分局长被停职
新华网江西频道4月7日电 日前,媒体报道江西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紧挨着村庄,不够安全距离,却通过了环评,干净的空气没了;污水处理设施形同虚设,工业污水直排长江。节目播出后,彭泽县委、县政府连夜召集相关部门部署整改,7日上午又召开四套班子会研究整改措施,并启动追责程序,在2月25日对化工园区19家投产的化工企业全部停产整改的基础上,对县环保局园区分局局长刘某给予停职处分。
据彭泽县委宣传部通报,该县已于1月下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整改,一是启动与矶山化工园区化工企业紧挨的辰字村居民搬迁工作,2月份已成立工作组。二是2月25日开展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对园区所有企业“一企一策”,进行停产整治,未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不得开工。三是推进园区综合污水厂运营进程。园区综合污水厂因投资主体变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但该项目已于今年3月正式签订污水试运营协议,运营商已正式进驻。截至目前,各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600万元,已有15家企业通过项目验收,其余4家企业将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验收。针对规划审批及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问题,彭泽县要求园区部分不符合卫生防护要求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前不得投入试生产。
彭泽县委、县政府表示,将深刻反思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此次媒体监督为契机,举一反三,依法依规深入整改,切实把化工园区企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一是成立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和部门为成员,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园区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对辰字村近400户居民搬迁工作,力争今年内完成;三是工业污水处理厂力争两个月之内运行,实现园区企业污水集中处理;四是继续巩固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严格验收标准,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关停不达标企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