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迅速提升
“落户城镇,老人看病、孩子上学都要方便很多。”11月14日,对于陈明华来说是个重要日子。他将户籍从分宜县分宜镇站前村转到新余市主城区,当天拿到了新的户籍卡。
陈明华的“进城”,是我省城镇化发展的一个缩影。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近5年,我省户籍改革政策不断完善,城乡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长不断加速。目前,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上升到37.44%,比2013年提高了10.34%,增长比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两倍。
近年来,我省突出“人的城镇化”这个核心,更加注重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质量和效果,走江西特色新型城镇化之路:一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农业转移人口的进城之路,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了城”。进一步放宽重点群体人员在城镇落户条件,有效解决了510.3万被征地农业人口改登户籍问题,为47万余名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登记流动人口217.7万人,制发居住证153.1万份,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全覆盖机制基本建立;以户口一元化改登为抓手,加快推进城区失地、半失地农民就地转户工作,城乡统一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另一方面,我省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城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农业转移人口“愿意进城”。如今,农业转移人口在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上享受与城镇人口同等待遇。数据显示,5年来,全省共有41.6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全面实施,公租户准入标准进一步放宽,更多的农村转移人口享受到公租房,户籍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和财产要素,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土地财产权利,对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提高城镇化率有着重要意义。为此,我省深入推进“三权”改革,持续加大农村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力度,有力保障原来农业人口的权益,让农业转移人口“带着财产进城”。目前,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达3691万亩,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260万亩,林权流转2572万亩,更多农民带着流转收益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