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西房地产市场的研究与思考

29.01.2016  11:33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附加值高、产业链条长、产业关联性高,能通过关联效应和扩散效应直接或间接影响前向和后向关联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社会有着多方面的关联作用和巨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江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住房制度的改革,江西房地产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断提高,商品房竣工面积和销售面积快速增长,市场呈现供需两旺的局面。但在房地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的同时,房价迅速飙升、待售面积不断增长、金融泡沫持续膨胀、供求结构化矛盾仍然突出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拟从分析江西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入手,总结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成果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与贡献,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律,剖析发展中的问题及制约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瓶颈”,对江西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一、几度起伏盘点江西房地产市场发展历程

 

  江西房地产业和全国一样经历了一个从起步、发展过热、遭遇低谷到趋于平稳的发展过程,期间几度起伏,发展历程颇为曲折,从下面的历年投资形势图可见一斑。

 

图一:1990-2014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及增长速度

 

 

  (一)八十年代中期-1990年,江西房地产市场开始起步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行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对房地产市场的束缚,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环境条件。江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各设区市陆续组建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于80年代中期迈出了房地产业发展的第一步。至1990年,全省房地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市场初具规模,全省共有124家房地产企业,产业队伍约7000人,全年开发投资额由1986年的1.0亿元提高到2.9亿元。

 

  (二)1991年-1993年,江西房地产业掀起第一次发展高潮

 

  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转型的影响,我国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宏观经济出现了过热迹象,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的江西房地产业也随之开始升温,大量闲散资金涌入房地产市场,致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急剧增加、房价快速上涨,江西首次出现房地产热。1991-1993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高速增长,增速分别达66.6%,59.5%,79.2%。其中1993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达13.7亿元,增长79.2%,高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7.3个百分点,增速为至今为止的历史最高增速;该年,全省商品房竣工面积208.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91.0万平方米;单位面积销售均价544.0元/平方米,较1990年增长50.9%。

 

  (三)1993年-1997年,江西房地产市场遭遇第一次宏观调控及亚洲金融危机,市场跌至谷底

 

  为抑制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热,国家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在1993和1994年间分别出台了《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以“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为主题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此次调控成效显著,江西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市场由热转冷,投资规模无序膨胀和商品房价格的快迅上涨势头均得到了有效遏制。1994年和1995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36.8%及38.0%,单位商品房销售均价增速分别为10.4%及19.3%,增速较1993年均显著回落。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席卷了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等地,打断了亚洲经济急速发展的步伐,我国的经济因此而开始放缓。受外部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加之前一阶段的宏观调控效应仍在,江西房地产市场迅速跌至谷底。1997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25.1亿元,较上年下降4.8%,是我省房地产发展史上仅有的一次负增长。商品房施工面积679.8万平方米,商品房竣工面积267.8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36.5万平方米,销售额11.2亿元,四大指标均低于上年,分别下降5.1%、10.8%、13.8%和9.4%。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818.3元/平方米,增长5.1%,增速也回落至个位数。

 

  (四)1998年-2007年,江西房地产市场再次强势崛起拉开“黄金十年”的序幕

 

  自1998年房改以来,随着房地产业被定为重点发展产业,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货币分房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银行住宅抵押贷款程序的完善,江西房地产市场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并迎来了十年的黄金发展期。。

 

  1、1998年-2003年,“黄金十年”的上升期

 

  1998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件),明确提出“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正式拉开了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大大激活了低迷数年的房地产市场,推动了房地产业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江西房地产市场因而进入发展新时期。1998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达7.9%,扭转了上年的负增长态势,其后几年增速更是持续上升。2002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突破100亿元,增速达到63.2%,接近1993年高速增长时期的水平。至2003年,江西房地产市场发展到“黄金十年”的顶峰,房地产开发投资177.5亿元,增长71.2%,为历史第二高增速;商品房施工面积2578.0万平方米,增长53.6%,增速为10年之最;商品房竣工面积首次突破1000万平方米,达1055.5万平方米,增长53.4%;商品房销售面积865.8万平方米,增长54.0%;商品房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亿元,达104.7亿元,增长75.5%。同时,市场需求也不断增加,商品房销售面积(市场需求)与竣工面积(市场供给)的比例由1998年的0.7:1上升到2003年的0.8:1,单位面积销售均价由1998年的744.4元上升到2003年的1209.5元。

 

  2、2004年-2007年“黄金十年”的末期

 

  这一时期是江西房地产市场“黄金十年”的末期,房地产开发投资在2003年达到顶峰后逐步回落,虽然仍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惯性,但增速明显减慢。2004-2007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49.9%、13.2%、14.9%和25.9%,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涨幅分别为14.2%、10.6%、11.7%和21.3%。同时,由于销售市场的持续火爆,江西商品房销售面积不断增加。2004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首次突破1000万平方米大关,达1385.3万平方米。2005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与竣工面积的比例首次突破1,达到1.1:1。

 

  (五)2008年-2014年,后金融危机时代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向稳定

 

  2008年,由于美国利率的上升和住房市场持续降温引起的“次贷危机”的爆发,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江西房地产市场也受到一定的冲击,呈下行态势。2008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547.7亿元,增长25.8%,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同时,全省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额三大指标均呈负增长态势,分别比上年下降2.4%、20.6%、18.1%。

 

  金融危机过后,得益于2008年底各种刺激房地产市场复苏政策的出台,江西房地产市场迅速回暖。2009年,房地产市场经历从年初的“试探性抄底”,到年中的“放量大涨”,再到年底的“恐慌性抢购”,房地产市场迅速由萧条转变为旺盛,当年江西商品房销售面积2280.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2.0%,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涨幅达23.7%,为1994年以来的最高点。

 

  2010-2014年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11.4%、22.7%、11.8%、21.1%和12.6%,开发过热在一定程度上被抑制,投资增长基本保持稳定,市场整体平稳。另外,这一时期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涨幅分别为19.0%、31.9%、14.4%、9.7%和1.6%,后期涨幅呈收窄趋势,尤其是在2013年和2014年,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涨幅降为个位数,房地产销售市场遇冷陷入低迷,房价上涨的趋势得到抑制。

 

  纵观这一时期江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总体波动不大,开发投资基本实现平稳增长,住宅开发结构得到一定改善,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快速上涨的趋势得到有效抑制,市场发展趋向稳定。

 

  二、六大亮点彰显江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江西房地产市场经过30多年的发展,历经曲折,从无到有,从无序到规范,取得了丰硕的发展成果,在改善和提升广大居民住房条件、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江西经济跨越发展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产业队伍有序扩大

 

  30多年的发展,江西房地产业队伍迅速扩大,已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产业大军。80年代末,全省房地产企业只有124家,产业队伍不足7000人。2000年,全省房地产企业增加到539家,从业人员1.8万人。2005年,全省房地产企业突增至1524家,从业人员7.3万人。截至2014年末,全省房地产企业共2077家,是1990年的16.8倍;从业人员13.7万人,是1990年的19.6倍。在全部房地产企业中,一级资质企业4家,二级资质186家,三级资质568家,其中南昌九龙湖置业有限公司、南昌绿地申荣置业有限公司、中海宏洋地产(赣州)有限公司、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均为年度开发投资超10亿元的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30多年来,江西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骨干的产业大军。2014年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有、集体企业82家,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4.0%;外资企业94家,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4.5%;其他所有制企业1901家,占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1.5%。

 

  (二)投资总量迅猛增长

 

  随着江西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迅猛增长。1990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仅2.9亿元,1993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突破10亿元,2003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突破100亿元,201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突破1000亿元。2014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1322.5亿元,其中商品住宅开发971.9亿元,办公楼开发投资54.0亿元,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198.6亿元,其他类型房屋开发投资98.0亿元。数据显示,30多年来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呈几何数量级增长,2014年开发投资总量是较1990年的459.5倍,年平均增长速度30.9%,占当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1990年的5.1%提高到9.0%,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9.0%。

 

  (三)施工规模快速扩张

 

  江西商品房施工面积在1990年时还不足200万平方米,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85.9万平方米。而到2001年,商品房施工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达1152.8万平方米,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546.2万平方米。到了2013年,商品房施工面积更是突破10000万平方米大关,达11994.9万平方米,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1784.6万平方米。2014年,江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3332.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施工面积9975.7万平方米,占房屋施工面积的74.8%,办公楼施工面积471.8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1707.3万平方米;当年商品房竣工面积1871.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511.3万平方米,办公楼竣工面积25.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249.5万平方米。纵观商品房施工与竣工规模快速扩张的势头,江西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可见一斑。

 

  (四)市场销售突飞猛进

 

  随着供给的稳定增长和市场需求的逐渐增强,江西房地产销售市场愈发兴旺。1990年,江西商品房销售面积仅60.5万平方米,销售额2.2亿元;1995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突破100万平方米,1996年商品房销售额突破10亿元,2003年商品房销售额突破100亿元,2004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2011年商品房销售额突破1000亿元。2014年,江西商品房销售面积3067.2万平方米,是1990年的50.7倍,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775.2万平方米,办公楼销售面积42.8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196.1万平方米,其他房屋销售面积53.1万平方米;销售额1621.8亿元,是1990年743.9倍,其中住宅销售额1379.5亿元,办公楼销售额38.8亿元,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176.4亿元,其他房屋销售额27.0亿元。

 

  (五)发展贡献显著增强

 

  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直接推动了建筑业、建材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据资料显示,现阶段每年应用于房地产行业的钢铁产量为总产量的1/4,水泥为2/3,木材为1/5。另一方面,房地产行业直接或间接创造的产值对GDP增长的作用日益增强,房地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渐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房地产增加值占GDP的份额由1990年的1.9%上升到2014年的3.3%,增加1.4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6.8%上升至9.0%,增加2.2个百分点。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一个重要产业,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的实施,江西的一、二、三产业比重由1990年的“42.0:31.8:26.2”调整到2014年的“10.7:52.5:36.8”,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了10.6个百分点,其中3.2个百分点是房地产业贡献的。另外,从税收收入看,2014年全省地税收入1234.3亿元,其中房地产业税收412.5亿元,占总税收33.4%,占比较1995年提高29.2个百分点。

 

  (六)居住条件不断改善

 

  人口的不断增长意味着对房地产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随着江西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人们的居住条件不断改善。2000年,江西年末总人口414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48.7万人。到了2014年,江西年末总人口增长至454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81.1万人。2000-2014年的14年间,江西城镇住户的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32.4平方米扩大到41.0平方米,人均增加了8.6平方米。

 

  三、三大问题揭示江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隐忧

 

  房地产业是江西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决定着城市最基本的生活条件和环境,也是重要的投资载体,更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方式影响地方经济的增长力、吸引力和辐射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人口的增加及人们商业、娱乐、居住等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高楼拔地而起,江西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然而,在房地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的同时,供求结构化矛盾仍然突出、房价水平偏高、待售面积不断增长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制约江西房地产市场快速前行的步伐。

 

  (一)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落后于周边省份

 

  虽然江西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等指标的增长速度在中部位居前列,但从市场的总体规模看与周边省份存在差距。2014年,江西房地产开发投资1322.5亿元,投资总量在中部六省中垫底,不到安徽、河南、湖北的1/3,不到湖南的1/2,仅与山西较为接近;商品房销售额3067.2亿元,在中部位居倒数第二,不到河南及安徽的1/2;销售额1621.8亿元,在中部位居倒数第二,同样不到河南及安徽的1/2。

 

  表一:2014年中部六省房地产开发主要指标

 

地区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山 西

1403.6

1576.3

746.1

安 徽

4339.0

6202.2

3345.2

江 西

1322.5

3067.2

1621.8

河 南

4375.7

7879.7

3440.6

湖 北

3983.8

5602.0

3088.3

湖 南

2883.6

5439.5

2299.1

 

  江西属于中部欠发达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不高,且城市的人口吸附能力不强,致使市场需求增长缓慢,供给与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集中表现为以大户型和非住宅商品房为主的高端房地产供给与中小户型、商品适用房为主的中低端房地产需求之间的错位,以及高昂的房价与较低支付能力之间的错位。房地产市场结构性供求失衡现象的长期存在,影响着江西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1、地区发展不平衡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人口涌入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会城市南昌及一些较大的地级市,城市人口的增加扩大了对房地产的需求,使房地产资金过多投向这些地区,大大推动了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和房地产泡沫的滋生,造成房地产区域发展不平衡。2014年,南昌市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6588.6元/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50592元;赣州市5921.2元/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44351元;景德镇4254.8元/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40150元;鹰潭4117.9元/平方米,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46238元。

 

  另一方面,许多县级市人口吸附能力不强,随着人口的不断流出,市场需求增长缓慢,房地产市场面临潜在的供需失衡风险,且短期内难以缓解。以某县级市为例,2014年末其在建、在售商品房共计20760套,而其常住人口12万人,也就是说按平均3人一套住房来计算,如果没有外来人口购房,全市一半左右的人都住进新房才可能完全消化当前的新建商品房。

 

  2、供求结构不平衡

 

  2014年,江西商品房施工面积13332.6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施工面积1769.5万平方米,占全部施工面积的13.3%;商品房竣工面积1871.8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竣工面积277.4万平方米,占全部竣工面积的14.8%。从房屋的供给来看,高价位的酒店式公寓、大户型住宅、别墅比重过高,而低价位的中小户型住房供应总量不足,挤占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市场的恶性竞争,从而导致房价的不断上涨。从居民收入看,社会上占多数的是中低收入人群,但小户型以及中低价位住宅在房屋供给结构中供应比例偏低,致使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度较大;相反,高收入阶层比重相对较小,但高档住宅、大户型住宅供给比重较大,间接鼓励了房地产市场中的投资或投机行为,必然会使房地产价格存在泡沫。

 

  3、待售面积不断增加

 

  2014年,江西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面积1180.0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27.1%。其中,住宅待售面积861.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2.2%。一方面,待售面积不断增加,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却因为房价高而无力支付,潜在的需求不能变成现实的需求,有效需求不足加剧了供给与需求结构差异问题;另一面,商品房去库存压力加大,过多的存量积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周转,增加了成本与风险,为房地产开发健康发展带来隐忧。

 

  (三)房价水平偏高

 

  在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江西房屋价格快速上涨。1990-2014年间,江西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仅1992年及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出现过负增长情况,其他年份一直呈增长态势。2014年,江西城镇在岗职工人均工资46218元/年,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5287.5元/平方米,一套90平米房屋的费用是年工资的10.3倍,一年工资收入的购买力(年平均工资除以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是8.7平方米/年,低于全国水平(8.9平方米/年)。这意味着普通居民即使不吃不喝,也需10年以上的全部工资收入才能购买一套小户型房屋。房价过高,使得大部分中低收入无房户翘首以待新房却又无力支付,降低了普通工薪阶层住房购买力,严重影响普通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实现。

 

图二:1991-2014年江西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情况

 

 

  从与周边省份的比较来看,江西房房价水平的高企与收入水平的低下形成了较大的反差,江西城镇居民的年工资收入的购买力在中部排倒数第二,仅略高于湖北。

 

  表二:2014年中部地区房价及收入情况

 

地区

城镇居民平均工资(元)

商品房单位面积销售均价

年收入购买力(平米/年)

山西

48969.00

4733.59

10.34

安徽

50894.00

5393.57

9.44

江西

46218.00

5287.51

8.74

河南

42179.00

4366.41

9.66

湖北

43217.00

5512.88

7.84

湖南

47117.00

4226.67

11.15

 

  四、五点建议

 

  当前,江西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过去高速增长的“黄金时代”,经过市场调整后逐步进入平稳理性增长的新常态。因此,如何保持江西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仅牵动和影响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而且江西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更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因地制宜,合理运用国家各项调控政策

 

  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依次出台,江西应把握政策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各项分类调整措施。首先,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商品房供应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居民住房情况,摸清住房存量,准确掌握当前江西房地产市场情况,为合理制定房地产发展政策提供数据支持,为房地产调控提供有效的依据。其次,根据江西的实际省情深化相关细则,并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出台适度放松政策支持房地产业发展,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最后,根据市场分化程度灵活调整调控手段,在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省会城市南昌和较发达的地级市赣州、九江实施差别化信贷、公积金及财税政策,优先保障自住型住房需求;而对人口吸附能力差县级市,则从户籍制度、公积金制度、契税财税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需求入市。

 

  (二)多措并举,合理平抑房价

 

  一是完善土地制度,改革当前单纯价高者得的“招、拍、挂”土地供给方式,综合考虑土地竞价模式,使土地价格回归理性,从而降低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最终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

 

  二是大力推进房地产税制综合改革,理顺房地产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不仅可以保持房地产税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还可以增加地方税收来源,使其逐步取代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财政中的作用,弱化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从根本上抑制投机需求,从而促进房价理性回归。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规划、土地供应等手段调控市场需求,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优化房地产结构和布局,缓解及调和当前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供求矛盾,从而达到平抑房价的效果。

 

  (三)合理引导,扩大商品房有效需求

 

  一是建立合理的商品房定价机制,降低置业门槛,让多数市民有供楼的能力从而买得起商品房。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要加强管理,控制成本,提高技术,加快施工进度,同时也要结合市场变化,降低利润预期,合理确定房地产的价格,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政府应当想办法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负担,降低不合理房地产收费,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由于目前江西的房价与年平均工资与的比为10.3倍,大大高于国际上3-5倍的合理水平,制约了房地产有效需求的扩大。因此,只有政府降税、发展商让利,使房价回归一个相对理性的空间,降低老百姓的置业门槛,才能促使商品房有效需求进一步扩大。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释放刚性需求。认真落实国家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各类优惠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成年子女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大学毕业生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进城经商、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首次购买住房,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等“刚需”购房予以政策优惠,从贷款、期限、利息水平、贷款程序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市场释放更多的刚性需求。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购房能力。房地产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都依赖金融的支持,因此,要创造条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增强居民的购房能力。首先,加快房地产业的资金流通,扩大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转让交易、装修改造等方面的金融服务,为房地产企业和个人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其次,建立和完善抵押、担保、保险及抵押证券化等制度,提高资金流动的安全性;最后,进一步放开对住房抵押贷款的限制,简化和加快受理、审批、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程序。

 

  (四)加强监管,完善市场系统

 

  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一是建立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和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作为考核企业资质的依据;二是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三是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四是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澄清房地产市场相关不实信息,减少市场误判及随之而来的不良影响。

 

  (五)创新形式,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中低收入阶层规模庞大,是住房刚性需求的主要阶层。一方面,保障房体系的完善可以为充分放开商品房市场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能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住房需求,是解决“高房价”问题的一个途径;一是加大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在地方政绩考核中的分量;二是积极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新模式,在按照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部署和总体要求下,结合江西实际,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保障房以购代建的保障性住房收储机制,这样既避免大拆大建造成新的过剩和资源浪费,同时也可以尽快实现低收入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更化解部分城市待售面积过高的风险,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进入保障房领域,探索政企合作的模式,减轻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财政压力。

 

  撰稿:洪英灏 石磊

 

  审核:胡九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