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教育

22.02.2017  15:36

 

 

 

  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确定了主要目标和1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为:适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新需要,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升公职人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持续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主要任务包括10个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法治江西建设宣传;注重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

该厅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系统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通过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农民工学会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并依法维权,推动公民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该厅强调,要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开展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对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农民工数量庞大的特点,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用工单位要将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建立定期学法制度,通过开办农民工夜校等形式,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满足学法需求,提高法治观念,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

据了解,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1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下半年为检查验收阶段。

江西省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按照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和专项督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