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造特色"河长制" 建设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

17.02.2016  11:02

  2月16日下午,省委书记强卫主持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及工作规则,推进2016年工作。强卫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视察江西时对我省提出了“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西样板’”的生态文明建设更高要求,体现的是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也赋予我们更大的责任、更高的期许。我们要深刻把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创造性地实施好具有江西特色的“河长制”,保护江湖湖泊,保护水生态,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省长鹿心社出席并讲话,省领导龚建华、谢亦森、冯桃莲、尹建业、郑为文、钟利贵、孙菊生出席。

  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及“河长制”省级相关制度。

  强卫指出,绝不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是省委的坚决态度和一以贯之的行动。构建“一湖五河三屏”生态安全格局,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江西,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实施“河长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必然要求,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崛起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河湖保护,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强卫强调,实施“河长制”,对我省各级领导干部是一个新课题,要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健全监测监督体系,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强卫强调,“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河长而言,管好了,计功劳;管不好,要追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全省河流湖泊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

  鹿心社指出,实施“河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重要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河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大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科学开发典范区,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抓手。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精神,深入实施“河长制”,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健全河湖保护管理机制,让全省的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各设区市“总河长”“副总河长”,23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出席会议。(记者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