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20.01.2015  10:01

   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及项目

  昨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要求省内放开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和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由相关经营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国家下放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后,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原则上不再进一步向地市下放权限。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目前正在抓紧放开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和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由相关经营者根据用户需求以及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情况,自主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针对每一服务收费项目,我省将明确具体服务内容,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不设项收费,对同一服务内容不得重复设项收费。同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未按公示内容提供服务的不收费。将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