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一轮价格改革开启

21.09.2016  18:03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17号)。随后,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三结合”的原则:坚持市场决定和政府调控相结合、放活市场与规范行为相结合、改革创新与稳慎推进相结合,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实现两阶段目标: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为“同步小康、提前翻番”营造良好价格环境。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省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做出的总体谋划和系统部署,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价格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是我省价格工作的根本指针和重要遵循。

  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五大任务、四项措施”。一个目标是指要建立和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要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五大任务是指有序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创新政府定价机制、着力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加快完善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四项措施是指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做好舆论引导、强化督促落实。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敢啃“硬骨头”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打好价格改革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