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两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被撤

13.08.2015  02:06

  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8月6日记者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全国14种药品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宣传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其中包括江西两种药品。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法撤销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滴耳油”赣药广审(视)第2015020001号广告批准文号,江西金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风湿痛药酒”赣药广审(文)第2014080077号、赣药广审(视)第2014080051号和赣药广审(声)第2014080010号广告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