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刊发刘平副局长理论文章
元月二日,江西日报“评与论”专栏刊发刘平副局长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理论文章,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打开“笼子”与关上“笼子
打开“笼子”,就是打开束缚市场活力的“笼子”,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关上“笼子”,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真正为民谋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政治勇气和卓越智慧。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及“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的重要论述,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辩证法课,那就是: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打开“笼子”,又要关上“笼子”。
打开“笼子”,就是打开束缚市场活力的“笼子”,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的活力和更大的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长期以来,一些人受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总是习惯于把市场看成是“猛虎”,人为地设置了较多的条件来限制其发展,生怕一放就乱。突出表现在制度上开放不足,政府行政干预过多,微观事务管理过细,尤其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些地方始终是“门缝里看人”,处处设防、处处掣肘,这些顽瘴痼疾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遭遇到一些发展瓶颈。
今天,面对“躲不开、绕不过”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管好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发挥好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作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在思想上转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偏见,在政策上纠正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正如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上强调,要激发创业活力,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创业”、民营企业“无障碍创业”、群众“激情创业”,形成各类企业各展所长、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只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就能用来自基层、民间的澎湃热情和不竭创造活力,推动“中国号”改革巨轮驶入更宽阔的水域。
关上“笼子”,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真正为民谋利。历史反复证明,不受任何约束的权力会导致腐败,而约束权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断完善制度。制度建设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权力制约、制衡的过程。
《决定》提出,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这就要充分发挥制度“笼子”对权力的约束和制衡作用,尤其是对于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更要通过负面清单和权力清单来加以制约和监管。这实际上是顶层设计的重大突破和政府管理思维的巨大转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要靠刚性的信息公开制度,让群众看到“笼子”里的权力运行,使任何暗箱操作都无处藏身,从而让每一名官员从灵魂深处时时警醒,不能稍有松懈。二要靠完善的法律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避免产生“牛栏关猫”式的漏洞。只有以公开和法治的手段来对付滥用权力这头“怪兽”,才能真正将权力关好、关牢。
打开压抑市场活力的“笼子”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两个方面。打开压抑市场活力的“笼子”,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又必将有助于打开压抑市场活力的“笼子”。这一“开”一“关”,必将有助于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