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开展向铅山县法官王勇学习活动
15.05.2014 15:12
本文来源: 法院
图为:王勇边打针边处理案件
图为:王勇晚上坚持写日记
江西法院网讯 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下发《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铅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永平人民法庭庭长王勇学习的活动。
1991年,王勇带着“六级伤残”之躯,从部队退伍到铅山县法院工作,其中在紫溪、永平法庭工作了将近20年。他身残志坚,坚守基层一线,以“与生命赛跑”的精神,以“拼命三郎”的劲头,以“要做就做最好”为座右铭开展工作。先后审理民商事案件1200多起,连续十年案件调解率、撤诉率达82%以上,审结率、执结率均为100%,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差错,无一例缠诉、无一例投诉,模范履行了人民法官的职责,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江西日报、新法制报、上饶日报、中国法院网、法制网、中国网等主流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深入的宣传报道。上饶中院、铅山县委、铅山县法院等部门还发文,组织开展向王勇学习的活动。
江西高院的《决定》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要学习王勇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敢于担当、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勤勉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向王勇的学习活动与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转变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提高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队伍整体形象,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服务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工作大局,建设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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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2014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