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打组合拳惩治“老赖”
“这话让人听了心痛,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尊严。”省政协委员、江西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肖萍说。
近年来,“执行难”毋庸置疑成各界关注的一大焦点。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在法院工作报告中公布,全省法院去年共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
然而,这些数字之外,仍有一大部分“老赖”存在。
“白条”如何才能落地有声?“执行难”问题何时才能“釜底抽薪”?点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蛮拼”之余,诸多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又就此开出“药方”。
1月25日晚8时30分,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彩茂带领执行人员,摸黑前往离县城40多公里的被执行人李某家中。
李某此前与兰某因纠纷发生厮打,导致兰某轻微伤乙级。兴国县法院于2009年判决李某赔偿兰某医疗费1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白天去李某家中,但屡次扑空。
于是,此次“夜间执行”成了执行人员的选择,李某被堵在家中,此案最终得以执结。
这只是全省法院执行现场的一个缩影,省高院院长张忠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显示,2014年,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4809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2014年10月底以来,全省法院共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9281名。
“这是一组凝聚了全省一线执行法官汗水的数字。”省人大代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涛表示,如夜间执行、凌晨执行、假期执行、特殊节日执行……法院一线执行不定时的蹲点守候,才攻克了一批老案、积案、骨头案。
“法院执行人员都是24小时待命的,确保一有线索,立即出动,及时执行。”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称,法院过去一年在执行工作上确实值得点赞。
“执行工作是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执行法官给我的印象真的是‘蛮拼的’。”肖萍称,大家应当进一步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晒“老赖” 曝光形式多力度大
邓某曾是人们口中的“老赖”。
此前一直躲避未还款。直到一次购机票时,邓某被告知他的名字出现在最高法“失信被执
人名单库”中,系统无法出票。不仅受到“限飞”,当时邓某屡次因“榜上有名”而无法贷款。
尝到苦果的邓某随后将所欠本金及部分利息执行款交到石城县法院。结案后,邓某感慨:“再也不抱这种侥幸心理了……”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只是法院惩治“老赖”的手段之一。曝光,无疑是2014年惩治“老赖”的一个杀手锏。
萍乡市中院在闹市区的户外显示屏上循环播放“老赖”信息、新余市中院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上发布“老赖”信息、铁路两级法院还将宣传阵地搬到了火车站和列车车厢……
在大大小小的曝光活动中,一批“老赖”迫于舆论压力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力,主动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促使一批抚养、赡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得到执结。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有94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或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或作出还款承诺,执行标的额达12094万元。
“惩治‘老赖’就是要大胆曝光,在这点上,全省法院在2014年的举动值得点一个大赞!”省人大代表、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玉称,法院在过去一年的曝光行为非常给力。
2014年影响极大的唐竹亭、潘群利涉嫌拒执罪一案,债权人邓某原是某单位领导,在借给唐竹亭1800万的款项中,有200万属于挪用公款,因此被判刑、“双开”,生活也陷入困境。
然而,唐竹亭的身份是外省某市的一名人大代表,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
为此,高安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查封了唐竹亭夫妇名下的财产,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协调当地人大许可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2013年12月27日,该市人大发出公告,依法终止唐竹亭的人大代表资格。2014年10月底,唐竹亭夫妇被列入第一期“江西诚信黑榜”,在全省各大媒体曝光。
目前,高安市法院已将唐竹亭、潘群利涉嫌拒执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高安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进行网上追逃。
高安市法院敢动“特殊群体”的行为也引发了人大代表们的热议。
“不管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一样要承担责任,法院在审理中一视同仁非常值得支持。”省政协委员、省信访局副局长徐力表示力挺法院此举。
刘良欢表示,对认为有特殊身份就应享受特殊对待的人,应合力打击。
开“药方”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制度
执行难已成各界关注的焦点。
“白条”如何才能落地有声?执行难问题何时才能“釜底抽薪”?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点赞之余,诸多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就此开出了“药方”。
A、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制度
省人大代表、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涛:执行难问题某种程度是社会信用问题,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防”比执行不到位后“惩”更有效。如,从国家层面就要开始着手,把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信息等内容电子化,将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从业、融资、投资、置产、出境、消费等众多信息融合,建成一个国家级的信用信息体系平台,有效解决信用诚信问题。
B、出台一部“强制执行法”
省人大代表、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玉:从国家立法层面出台一部“强制执行法”,进一步将执行程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义务、协助执行人范围、责任等具体化。或者在《刑法》上加大力度,把“拒执罪”用到实处,加大对“假析产”等各种恶意逃债行为的惩罚力度。
C、执行可借助律师的力量
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执行可借助律师的力量。到现在为止,执行调查仅是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做这个工作,法院人力资源是有限的,但大部分案件的执行申请人都会请律师,其中很多前期调查工作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
D、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省政协委员、省信访局副局长徐力:建议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如追加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刑事责任等,另外,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涉执部门的沟通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共同抵制老赖。建议坚持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作用,凡是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情形的,都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进一步加大“纳入”的范围。
◎文/首席记者程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