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全面推进经济领域、民主政治、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到2020年,法治江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规划纲要》明确,地方“两院”由省级统一管理人财物,逐步实现生效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推行地方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此外,把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奖惩。
经济领域法治建设
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在运用法律手段保障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方面,我省将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调节、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为继续深入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军工行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
清除地区行业间市场壁垒
《规划纲要》提出,围绕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完善清除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所有制之间的市场壁垒,反对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地方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保障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保护“江西制造”与“江西创造”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方面,我省将加大力度保护专利、专有技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权,促进江西自主品牌形成和品牌经济发展。同时,完善鼓励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规政策,依法保护“江西制造”与“江西创造”等创新成果。
民主政治法治建设
推行地方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
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规划纲要》对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方面,《规划纲要》提出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推动实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人大报告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各级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在推动政府机构改革方面,《规划纲要》提出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逐步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执法司法公开和执法透明度一直为大家所关心。我省将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全省三级法院依法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统一上网;人民检察院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机关健全执法信息、流程、内容公开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依法公开制度。
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法律依据、执法司法程序、办案各个环节和结果都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地方“两院”由省级统一管理人财物
同时,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由省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文化领域法治建设
清理网上个人攻击和低俗信息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依法整治整治少儿出版物市场,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联动机制,建立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依法打击网络犯罪,整治网络谣言,清除网络色情,清理网上欺诈诽谤、个人攻击和低俗信息、有害信息,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加强对优秀地方文化法律保护
注重运用法治手段保护江西文化品牌,不断增强赣鄱文化影响力。加强对优秀地方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促进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依法规范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相关产业。推进文化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切实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查处破坏文化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领域法治建设
建立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责任机制
坚持民生导向,依法维护群众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权益。建立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责任机制,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法治惠民工程建设的评价依据,由群众对法治惠民工程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让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严格规范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任职
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严格规范现职和离退休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担任职务。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食品药品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百姓的生活。《规划纲要》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建立食品药品追溯制度,实现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程严格监管。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重大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
依法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任期重大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推进生态文明示范省创建。
关闭未达环保标准企业
我省将依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依法治理空气、土壤、水源污染,对偷排、漏排、直排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和停产整治,凡整治未达到环保标准的依法关闭。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责任。
法治江西建设保障措施
推进立法听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立法监督,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推进立法听证工作,充分调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积极性,畅通和拓展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使法规规章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新录公务员必考法律知识
坚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和教学课程。国家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把法律知识列为考核必备内容,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实绩考核。
对领导干部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严格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
法治江西建设组织实施
各地党政一把手为首要负责人
《规划纲要》提出,法治江西建设在省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法治建设负总责,党政一把手为首要责任人。
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严格考核奖惩,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党政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各级党委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过错问责制度,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和过错问责;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来源:新法制报)
江西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将由省级统一管理 -
南昌11:45 24.02.2014 江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