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监局召开省属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

18.11.2016  05:03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效实施,深刻汲取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确保年末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6年11月15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南昌市召开了省属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省能源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及所属萍乡矿业集团公司等四个矿务局(公司)、13处生产的省属煤矿、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相关处室及监察分局等单位近五十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11月1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的“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9月份江西煤监局组织开展的异地交叉监察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主要问题;听取了萍乡矿业集团公司、丰城矿务局、乐平矿务局、新余矿业公司以及曲江公司等6处突出矿井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省能源集团公司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析了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并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力保年末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苏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省能源集团公司、省煤业公司及各煤矿企业所做的工作及取得了成效。他指出: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截止11月15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其中省属煤矿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安全状况创同期历史最好水平。对下一步工作他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认识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重庆市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二是突出重点、严防死守防范事故。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执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210条的规定,不得将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误报率高、运行不正常的煤矿必须进行系统升级改造或更换设备;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严防水害事故发生。他强调指出,发生事故要严肃追责。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市龙组织开展了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分析了省属煤矿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理念,安全生产是企业“扭亏、脱困和转型”的前提和保障,事关“生存、发展和稳定”大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标准,以法律、法规、规章为标准,以及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为标准,狠抓贯彻落实;要治隐患,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证照过期组织生产、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组织生产、严禁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组织生产、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严禁生产、严禁高温组织生产、提升人员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提升人员、严禁弄虚作假;要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留盲区和死角,严查“三违”,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高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做到“十个严查”,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停”,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处理处罚。(黄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