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牵头制定“全国标准”
7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了《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简称《规范》),《规范》聚焦社保经办内部控制的主要风险和关键环节,为各级经办划出了安全“红线”,标出了“雷区”。
历经近一年五个月时间,由省社保中心牵头,依据我省社保经办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范》,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全国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的行业标准。
情理之中
“我省社保经办内部控制基础扎实,在内部控制中勇于探索;与全省法院、公安、民政、卫健和人行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社保稽核内部控制数字化转型、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规领取欺诈骗保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谈到人社部社保中心为何会选择江西牵头制定《规范》时,省社保中心副主任郑庆文一句话给出了答案。
据了解,社保经办内部控制是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运行,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在《规范》还未正式实施之前,全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标准不统一、模式不一致,社保经办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的程度有差异。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去年2月23日,人社部社保中心下发《关于成立〈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的函》,确定由我省牵头,与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郑州、台州、淄博等8个省市社保经办机构组成工作组,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看到《规范》正式发布,省社保中心稽核处长付建华长舒了一口气。他说:“以数据稽核为切入点,我省实现了与公安、民政、司法、检察、卫健、省信息中心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成为全国最早开展在押服刑人员数据共享比对工作的省份。”付建华为此曾在全国社保风控交流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不仅如此,省社保中心稽核处编印的《社会保险经办违法案例汇编》被人社部社保中心作为单位警示教育和检查指导用书,该处也是全国率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社保经办机构之一。
艰辛付出
此次人社部发布的《规范》共8章69条,规定了社保经办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组织、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运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内容。
付建华主持了《规范》制定工作。他说,《规范》制定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经办统筹层次向上集中、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涵盖了规范风险评估、数据运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等前瞻性内容。
谈起《规范》制定的全过程,一直担任联络员的省社保中心稽核处副处长王微说:“全国社保经办内部控制有共性也有差异,差异性考虑不周全的话,《规范》制定就没有意义。”在接到人社部的任务后,省社保中心成立了内部控制标准制定小组,对全国各地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展开密集调研,足迹遍布全国。王微向记者展示一摞摞调研报告:“这都是小组成员付出辛勤汗水的成果。”
有了扎实的基础工作,依据我省出台的《江西省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试行)》《江西省社会保险经办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江西省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社会保险稽核专员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用两个月时间,内部控制标准编制成员单位就确定了编制框架,又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规范》初稿。
“经过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处理、送审稿、报批稿等多个环节,最终将‘江西经验’总结提炼成全国标准,后经人社部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形成了现在《规范》的组织机构、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数据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六位一体’同步推进的内部控制管理新模式。”省社保中心二级巡视员汤立新对记者说,《规范》报批稿送往人社部的前一天,我省标准制定小组成员仍与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工作人员通宵达旦,一字一句斟酌,力求《规范》一字不错、一事不漏。
筑牢防线
去年年初,省社保中心“走出去”,与山西省社保中心建立了赣晋风险互查机制,通过互派业务骨干开展风险检查,发现社会保险经办领域潜在风险,并逐项落实整改。这种从“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角度出发规范内部控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保经办风险管理能力。比起即将实施的《规范》,赣晋风险互查机制还是有局限性,《规范》更具有普遍适用意义。
郑庆文分析道,《规范》作为全国行业标准实施后,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各地社保经办内部控制的规范与统一,确保社保经办内部控制能够落实维护基金安全运行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指导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数字化转型,保证国家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和政策制度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去年轰动全国的“衡南社保基金案”,就是衡南县社保中心内部工作人员阳某等人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从2016年6月至2019年1月,违规套取社保基金高达1789万余元。
“加强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督促经办管理人员在各经办事项、经办环节认真履行职责,预防或纠正管理漏洞,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王微解释,此次内部控制标准的制定,从每个经办人员开始上班办业务到下班离开,其工作全过程都受内部控制约束和规范,办的每一笔业务都将列入本部门季度自查、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日常及专项监督检查和年终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内,内部控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即将实施的《规范》还通过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运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三道防线”,构建了社保经办事前、事中、事后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更好地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侯艺松 江西日报首席记者 余红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