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献血受益对象扩至十类

11.03.2015  10:54

新增献血者的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

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可享用血报销

  自2013年10月份,省血液中心每年为固定无偿献血者免费提供一次体检之后,今年我省血液中心再次为无偿献血者新增献血受益政策。昨日,记者从省血液中心了解到,自2015年1月1日起,江西省血液中心将献血受益对象扩大至十类,即在原有的献血者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四种关系基础上,献血可享受用血报销对象范围扩大至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外孙子女。受益对象的扩大,可给献血者带来更多实惠,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献血的积极性。

  据悉,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自献血之日起4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的3倍计算,4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无限量用血费用报销待遇;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血费等量计算。此外,献血者直系亲属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据统计,2014年,江西省血液中心全年接待用血报销1544人次,报销金额104.77万元,分别较2013年上涨了39.22%和64.68%。(欧阳金桥 记者 陈诗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