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百年经典商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活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经典、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促进我省百年经典商品在传承历史、创新特色中焕发新的荣光,决定在全省开展“江西百年经典商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江西百年经典商品评选活动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江西省商务厅、江西日报社
(二)承办单位:江西省商业联合会、江南都市报
三、参评商品条件
( 一)省产商品,具有浓厚的本省地域特色;
( 二)具有百年以上持续发展历史,蕴含深厚的文化底蕴;
( 三)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四、评选方式
(一)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参评商品为主,社会其他机构、人员推荐为辅。
每个设区市所报数量不限,但至少报一个。每个上报的商品需附上1000字左右的有关历史传承、生产经营现状、发展目标措施等情况说明。
(二)评选流程
1. 网络公示、评选。
2. 专家评审。
五、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于3月底开始,6月底结束。活动结束后,制作“江西百年经典商品”宣传册,并在全省及我厅今后所有经贸活动中加以宣传、推介。
六、有关要求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江西百年经典商品评选工作,认真填写《江西百年经典商品评选活动参评商品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10日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饶志将 黎勤
联系电话:0791-86246683,86246682